
2021-05-07來源:www.msjjzssj.com
根據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修訂版)規定: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和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漏報警裝置。
根據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99年修訂版)規定:在使用或產生甲類氣體或甲、乙A類液體的裝置內宜按區域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在可能泄漏甲類氣體和液體的場所內,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儀。
而在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安監管技裝字[2003]79號)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中也提到,必須安裝可燃氣體探測器。
并且,安裝固定式可燃氣體探測儀也有相關的規范。根據SH3063-2000《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有關條款,斯柯森總結出了六點安裝要求。

第一、在露天或半露天的場景中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儀,檢測點與釋放源的距離應保持在15米以內,而當檢測點位于釋放源的最小頻率風的下風側時,其與釋放源的距離應
保持在5米以內。
第二、可燃氣體種類不同,其比重也不同。當檢測的可燃氣體比空氣輕,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半封閉廠房內,我們應將可燃氣體檢測儀安裝在釋放源的上方,方便儀器進
行泄漏檢測。
第三、檢測儀的安裝地點應該選在可燃氣或有毒氣體釋放源的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第四、在需要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儀的場所內,安裝方式應采用固定式安裝,需要前往現場檢測時,設置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
五、當檢測的可燃氣體比空氣重,我們應將可燃氣體檢測儀安裝在釋放源的下方,安裝高度可以考慮安裝在距地面0.3米-0.6米的位置。
第六、可燃氣體檢測儀的分布要求,室內安裝,儀器間距應以7.5米適宜,室外安裝,儀器間距應以15米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