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9日電 (記者 張素 蔣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報告剖析當前“藍天保衛戰”面臨的問題,并為打贏此戰闡明“時間表”。
報告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正確處理好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沒有全面有效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特別是大氣污染治理的長效機制尚未健全,表現為投入保障機制不完善、政策缺乏協同性、科技支撐能力不強。
為此,報告提出嚴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首先是強化源頭控制。為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提出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為推進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管理,2018年年底前各地建立管理清單;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確保到2020年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
其次是嚴格落實各項法律制度。報告要求落實監測制度,到2020年年底前,確保實現東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區縣監測站點全覆蓋;到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污信息。
報告還提出加快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標準,包括:2019年年底前出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此外,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8年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9年年底前制定符合大氣環境保護要求的涂料、油墨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
報告還強調,對于這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突出違法問題,要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范疇,落實法律責任,依法嚴肅處理。
2018年5月至6月,執法檢查組分赴河南、內蒙古、山西等8個省區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實地查看107個單位和項目。同時委托其他23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開展自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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